
| 走进西藏 历史沿革 | ||
拉萨城名的来历
拉萨是藏语音译,在汉文字面上看不出什么意义,但在藏语里有十分明确的意义。在有些介绍拉萨的文章里把拉萨译成了“圣地”、“佛地”。依我看来这些译法都没有准确地表达出“拉萨”一词的真正含义。要“拉萨”一词的意思表达清楚,首先要把原文的意义吃透,这是翻译常识。在藏语中“拉”指的是神、佛,“萨”指的是地、地方。这两个字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名词,这个名词的准确意义应该是神佛所在的地方,那么神佛指是哪个神佛呢?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需要追溯一千三百年前的历史了。
众所周知,公元七世纪的时候,吐蕃王朝第三十二代藏王松赞干布以他强大的实力兼并了临近的部落,而统一了西藏高原。藏王把都城从山南雅隆迁到今天的拉萨,在这里制定治国方针,发展农牧业,实行开放政策,学习周边国家的先进生产方式,逐渐成为强大的吐蕃王国。当时藏王从大唐迎娶文成公主,从尼泊尔迎娶赤公主,她们从自己的国家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生产方式、先进的文化,这些在吐蕃地区得到了传播,极大地促进吐蕃社会的发展。两位公主进藏时还带进了两尊释迦牟尼佛象。这两尊佛像被视为至尊至圣的佛像,藏王松赞干布决定为这两尊佛像修建两座寺庙,让广大信徒朝拜,这就是今天我们可以见到的坐落在拉萨古城中央的大昭寺和北面的小昭寺。千余年来藏民族把这两尊佛像所在的寺庙当成神圣的地方,远道慕名而来进行朝拜、祈祷,把供奉两尊佛像的地方称作“拉萨”即神佛所在的地方。漫长的千余年间,拉萨发展了,成为一座城市。原来佛所在的地方——“拉萨”,自然而然地成为这座城市的名称。这样一来,“拉萨”这个名称与藏王松赞干布时期的吐蕃王朝有着密切的联系。
藏王松赞干布迁都拉萨之前,这个地方又叫什么?我曾经带着这个问题请教过著名藏学家东嘎仿迳3嗔薪淌凇6陆淌谌衔豪佣鹉窆たㄏ兀髦燎赜胙怕巢夭冀愫希馓跸脸さ暮庸攘饔虻卮ㄖ窆たㄏ卮蟛浚镒巍⒗侨浚蚜虑煜匦〔浚卮蟛康厍9攀焙颍凹笔献宓拇蟛糠秩松谡庑┑胤剑虼耍馓鹾咏凶鳌凹焙樱两袢匀槐3肿耪飧龀莆剑窆たㄏ睾痛镒蜗匚挥诶由嫌危莆凹选薄@俏挥谥杏危谱鳌凹瘛保蚜虑煜氐男〔糠值厍颓氐拇蟛糠值厍挥诶酉掠危食莆凹蟆薄t诓赜镏小凹敝甘献濉!岸选敝干稀⒅小⑾碌纳希靶瘛敝干稀⒅小⑾碌南拢奥蟆庇搿跋隆蓖宕省o匀徽馐歉萁恿飨虻纳舷掠纹鸬牡孛a硗狻凹瘛币淮试诰晌鞑氐胤秸募蛋钢谐3鱿郑傅牡胤骄褪窍纸窭庖淮厍s纱丝杉姑挥蟹⒄钩沙鞘泄婺5氖焙颍飧龅胤浇小凹瘛薄?“吉旭”逐渐演变成“拉萨”,这是拉萨城名的起源、发展、变化的过程。我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让人接受的说法。如此说来,“拉萨”这个城名的来源算是比较清楚了,我们再也不必为“拉萨”一词被译成“圣地”或者“佛地”而争论不休了。另外,我给大家讲一讲一个有趣的事情,也许它会帮助你了解“拉萨”名称的含义。如今拉萨城里中巴汽车穿梭来回跑动,车上的售票员向行人高声叫喊“拉萨,拉萨,有人到拉萨吗?”售票员高声叫喊当然是为了多招徕几个客人,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正跑在拉萨街道上,可有心的行人觉得纳闷,这车正在跑的路不是拉萨街道吗?难道说中巴车上的售票员喊错了吗?其实售票员没喊错,行人也没听错。在地道的拉萨人眼里,通常习惯上所指的拉萨就是大昭寺为中心的古城区,连布达拉宫脚下的雪居民区都没算在拉萨的范围内。原来中巴车售票员喊的拉萨就是大昭寺附近的汽车终点站。由此可见,人们习惯上指的拉萨就是神佛所的大昭寺附近地区。
时至今日,拉萨再也不是过去那种封闭的古城,而是向外敞开门户,迎接八方来客的新拉萨。拉萨城市建设也有了很大发展。城市规模加大,城市现代化设施增加,我们怎么能把对今日拉萨规模的理解仅限在小小的古城范围内?有人已经把拉萨说成是圣地,这下不必责怪他们了,美丽的拉萨城,可以说成是圣地,因为,这里天湛蓝、云白净、水青纯、山巍峨、人热情,是个理想的旅游胜地。这里空气清新,冬暖夏凉,是个很好的避暑闲的地方。开放的拉萨,张开热情的双臂,欢迎您!
高原古城展新姿
拉萨市老城区经过1300 多年的发展、演变、逐渐形成了以大昭寺、小昭寺为中心的老城区,是集居民住宅、商贸、宗教、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城市区域,是集中表现西藏文化和拉萨社会生活的重要窗口。为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古城的魅力,国家多次拨专款用于老城区现代化改造(包括老城区道路、给排水管网、危房改建和修缮)和古建筑维护,使我们终于看到了“旧貌换新颜、人民乐开怀”的拉萨。道路、管网改造: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老西藏”王先生说,拉萨市老城区历史悠久,由于各种因素影响,造成老城区内存在道路狭窄、泥泞、管网错杂老化、安全隐患多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时也影响了拉萨的经济发展和首府城市的形象。
2001 年,国家下拨1.69 亿元专款用于老城区道路、给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建设工程涉及到城关区4个办事处、15个居委会。其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道路18.16 万平方米,新建给水管道43.35 公里,新建排水管道53.27 公里,增设电照工程793套,新建公厕28座,旱厕改水厕2737 座,设立垃圾箱80个,增设地下式消防栓249套、干粉灭火器3980 只,新建部分绿化带及电线、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等线路入地埋设和规范牵拉工程等。
道路、给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不仅保持了拉萨老城区的历史原貌,而且改善了老城区居民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更好地保护了拉萨这座有着1300 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
市民次仁说:“老城区道路、给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在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古城的魅力和西藏首府城市良好形象的同时改善了老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是形象工程,更是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危房改造: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拉萨市老城区内的多数建筑始建于20世纪初,均属石木、土木结构,由于年久失修,很多房屋已出现墙体开裂、屋顶漏雨、门窗变形、梁柱断裂、木料大面积遭水腐虫蛀等现象,对这里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1978 年至2001 年的23年中,党和政府先后投入资金2.64 亿元,对拉萨老城区的房屋进行了改建和修缮,但是,仍然存在较多的危房。
2002 年初,有关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老城区现有的危房进行彻底的摸底调查后了解到,拉萨老城区内仍有总建筑面积约7万多平方米的危房需尽快维修改造。为此,党和政府决定再投资7950 万元。对老城区内的部分危房进行改建和维修。这次改建维修使2095 户、12570 人搬进了新居。
拉萨市城关区区委书记热旦对记者说,拉萨老城区危房改建和修缮工程既满足了居民追求现代生活的要求,又没有破坏老城区街巷、传统建筑的风格,广大居民群众对政府实施危房改建和修缮工程拍手称快。
居民巴桑说出了广大居民的心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西藏,才能住上这样宽敞、明亮、舒适的新房子,这不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好诠释,同时也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具体表现。”
据史书记载,西藏历史上有“前藏31城、后藏17城”之说。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西藏历史上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城市,一些地方由大大小小的碉房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人类聚落,并无街巷之制,也无墙垣围绕。
拉萨过去有街无城
过去,拉萨之所以被看作是“圣城”,是因为那里有寺院、有佛佗,是佛祖居住的地方。但寺院虽有坚墙围护,也不过是形似城廓而已。寺院内除佛殿和僧舍外,并无百姓居住。
到了西藏和平解放之初,拉萨也不过只有由虔诚的信徒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围绕大昭寺转经而走出来一条1公里多的转经道路,藏语称八廓街,在其周围形成面积不足3平方公里的街区。当时没有任何现代意义上的城市道路、照明、给排水、绿地、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拉萨说是西藏最大的城市,其实不过是一个只有2万多人口的聚居区。
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内地的飞速发展,为西藏带来机遇。内地17个省市对口支援西藏近10年,仅中央支援西藏的资金就超过600亿元,完成了交通、水利、通讯、能源等200多项重点工程。西藏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变化,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其中,拉萨的变化尤为突出。
破旧已成昨日黄花
拉萨不再那么小了:拉萨现已拥有面积达50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人口超过30万人。新建的西藏图书馆、西藏博物馆、西藏大学、西藏社科院、西藏人民医院、拉萨百货大楼、宇拓路商业街等一大批城市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雄伟壮观,充满现代气息,为拉萨城增添了众多亮丽的城市景观。城郊6平方公里的拉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使拉萨人有了自然绿地公园。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拉萨不再那么杂乱了:拉萨市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古城保护规划,全自治区71个县城也编制了县城总体规划,新建项目正按照城市规划有序进行。拉萨城里新修了20多条城市干道,乌黑的柏油路面宽敞平坦,形成了便捷的道路系统。上世纪九十年代拉萨修建了机场,去年又建了新的候机楼。今年青藏铁路还有200公里就要修到拉萨城,选址在拉萨城柳梧新区的火车站已开始动工建设。
拉萨不再那么破旧了:拉萨城到处是新的街道、新的房子、新的市政设施。通过近10年的努力,几乎所有拉萨市民都住进了新建的民居,在街上可以看到一家一栋的别墅和组合式的公寓楼房。去年西藏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19平方米。八廓街的旧房和街道也作了改造,每户家庭都设置了独立的厨房和厕所,还改善了房间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周围的小街小巷都铺了青石板,给排水、通讯、照明等管线都埋到地下。
拉萨不再那么落后了:以拉萨饭店和岗拉梅朵酒吧为代表的商业和旅游设施遍布大街小巷。拉萨城里还有了手机城、建材城、家具城、汽车城、美食城等。站在拉萨电视塔上俯瞰拉萨城,只见街上公共大巴、出租汽车、观光三轮车鱼贯来往,川流不息;本地人、内地人和外国游人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当夜幕降临,拉萨城变得灯火通明,特别是广场上的布景灯把雄伟神秘的布达拉宫装扮一新,焕发无限魅力。
阳光撒满高原城镇
过去西藏历史上的宗(相当于县),只是在当地的山顶上建一个城堡,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市政建筑和设施可言。而今西藏各个县都建起新的街道、宾馆、商场、学校,县城里到处是农牧民盖的新房。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5平方米。每个县城的所在地都成为一个个功能完备、繁荣兴旺的小城镇。
去年,笔者曾到阿里地区十分偏僻的普兰县,让我惊讶的是,在县城街上我发现了超市,宾馆里可以看到祖国各地几十个电视台的节目。尤其是看到刚刚放学的孩子们穿着整齐的校服,每个孩子脸上都露出纯真的笑容,我高兴极了。祖国内地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已经真切地传到西藏,西藏终于跟上了祖国内地乃至世界的发展脚步。
如今,以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为中心的一批崭新的城镇,正在世界屋脊迅速崛起,如日喀则、江孜、那曲、林芝、昌都,还有遥远的阿里狮泉河,处处充满生机,处处繁荣兴旺。高原的太阳,照亮了西藏城镇的每一个角落,也温暖着西藏每一个人的心房。
历史沿革: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西藏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西藏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西藏人民勤劳、朴实、智慧、勇敢,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开发了西藏高原,创造了世界闻名的藏族古老文化,为祖国文化遗产的宝库增添了光辉。西藏民族在伟大祖国的缔造和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光荣的责任,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远在公元七世纪,西藏民族的民族英雄和伟大政治家、军事家松赞干布就统一了西藏。并同唐朝建立起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和亲,对于藏汉民族的联系,对于西藏经济文化的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到了元朝,西藏地方正式归入祖国的版图,结束了西藏内部长期分裂的局面,人民得到了安定的生活。到了明朝,特别是清朝,西藏同祖国的关系进一步加强,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也得到了发展。一七九一年,清朝政府派大军进藏,同西藏人民并肩战斗,维护了祖国的统一。接着清朝政府还同西藏地方当局议定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组织及政治、财政、金融、军事、外交、宗教等各方面的制度,奏请清朝中央审定批准,正式颁行,并设置驻藏大臣,代表清廷督办西藏事务,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
到了近代,帝国主义势力侵入了中国,同时也侵入了我西藏地区.西藏人民在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援下,对帝国主义的侵略进行英勇的反抗,不断粉碎了帝国主义及其亲帝分子进行的种种分裂活动,维护了祖国的统一。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民族永远脱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平等联合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中,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公元七世纪初期,在中原地区,唐朝建立起强大的统一政权,结束了魏晋南北朝三百余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与此同时,在西藏高原,藏族历史上著名的英雄人物松赞干布继承其父朗日伦赞的遗愿,以卓越的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实现和巩固了西藏高原的统一事业。
约在六三零年,松赞干布继承赞普王位。他依靠中小贵族和部分忠于赞普的大臣的力量,迅速平息叛乱,稳定了内部。在此基础上,松赞干布将政治中心从偏于南部一隅的琼结迁往拉萨,降服苏毗,亲征羊同,终于完成了统一西藏高原的大业,建立了西藏历史上的第一个统一的政权——吐蕃王朝。
为巩固新生的王朝,松赞干布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划分行政区域,健全职官制度;加强吐蕃历史上沿用已久的仪事会盟制度,强化赞普权力;减轻赋税,与民生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创制藏文,发展文化等等。
在积极推进吐蕃奴隶制政治制度建设和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松赞干布十分重视吐蕃同唐朝的往来,吸取唐朝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政治文化成果。松赞干布在位时期,正是唐朝贞观年间。唐朝高度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引起吐蕃王室的极大注意。松赞干布锐意修好唐朝,大力吸收中原地区先进的汉族文化。他先后两次派遣大臣赴唐朝请婚,迎娶了唐太宗李世民的宗女文成公主。文成公主人藏时,唐王以释迦牟尼像、珍宝、经书、经典360卷等作为嫁妆,并给以多种食物、饮料、宝器以及卡筮典籍300种,营造与工技著作60种,能治404种疾病的医方100种,医疗器械6种,医学论著4种,还赠送了大批绸吊、衣物和农作物种子。这些典籍与技术的引进,对发展吐蕃的经济文化起了积极作用。文成公主笃信佛教、博学多才,她在拉萨大兴土木,兴建了热莫钦(小昭寺),深受藏族人民的敬爱。藏族人民为了纪念文成公主,在大昭寺、小昭寺和布达拉宫等许多寺庙和宫殿都供有公主的塑像,民间更流传着许多有关藏汉友好和文成公主的动人故事和诗歌。松赞干布还从唐朝引进造酒、碾磨、纸墨生产技术,遣贵族子弟到长安学习诗书,聘汉族文人人蕃代典表疏。终松赞干布之世,吐蕃与唐朝始终保持着极为友好的关系,双方互敬互助,使节往来与年俱增。六四八年,唐使王玄策赴天竺被劫,逃亡吐蕃,松赞干布发兵协助,平息天竺战乱。六四九年夏,唐太宗卒,唐高宗即位,唐使入蕃告哀,松赞干布特派专使吊祭,献金银珠宝15种,请置太宗灵前,并致书唐朝宰相长孙无忌:"天子初即位,若臣下有不忠之心者,当勒兵赴国除讨"。唐高宗封松赞干布为"附马都尉"、"西海郡王"后又晋封为"王",并为他刻石像,列于昭陵(太宗陵)。
松赞干布以后的百余年里,吐蕃王朝发展到鼎盛时期。吐蕃与唐朝的友好关系继续得到发展。
七零四年赤德祖赞即位,祖母没禄氏听政,多次派遣官员到长安为赞普请婚。七一零年,唐金城公主携带绣花锦缎数万匹、工技书籍多种和一应使用器物入蕃,随行的还有工匠、音乐、杂技等专业人员。金城公主与赤德祖赞的联姻,是继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联姻之后汉藏友好史上的又一重大事件。金城公主才华出众,深明大义,人蕃后曾资助于田等地僧人入蕃,建寺译经,并向唐朝求得《毛诗》、《礼记》、《左传》、《文选》等汉文典籍。此后有《礼记》、《战国策》等古藏文译本传世,对吐蕃文化的发展起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这次联姻进一步加强了唐朝与吐蕃在政治上的亲密关系,符合藏汉两族人民要求友好的共同愿望和感情。赤德祖赞在给唐玄宗李隆基的奏章中概括了唐蕃联姻的重大意义:"外甥是先皇帝舅宿亲,又蒙降金城公主,遂和同为一家,天下百姓,普皆安乐。"
自八世纪中叶起,吐蕃社会内部的各种矛盾日趋激烈。在各种矛盾的冲击下,吐蕃王朝由极盛转向衰落。
处于衰落之中的吐蕃王朝,为了巩固王室的统治,急欲与唐朝建立新的友好关系。八二一年,赞普赤热巴巾接连三次派员到长安请求会盟。安史之乱后的唐朝此时也处于"疮瘦未复,人皆惮战"的境况,对吐蕃的请盟极表同意。唐穆宗命宰相等17名重要官员与吐蕃会盟官员在长安西郊举行了隆重的会盟仪式。次年,唐朝派刘元鼎等人到吐蕃寻盟,与吐蕃僧相钵阐布和大相尚绮心儿等人结盟于逻些(即拉萨)东郊。这次会盟发生在唐长庆元年和二年,史称"长庆会盟"。会盟双方重申了历史上“和同为一家”的甥舅亲谊,决心今后"社稷如一",永远和好,互相援助,充分表达了藏汉两族人民要求友好相处的共同愿望。记载这次会盟内容的"唐蕃会盟碑"共有三块,其中一块立于拉萨大昭寺前。长庆会盟之后,藏汉两族团结友好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吐蕃王朝崩溃之后,西藏长期存在分裂内战局面。九零七年唐灭,中原进入数十年的分裂局面。九六零年宋统一中国后,散居在甘、青、川、滇的藏族部落和地方割据势力及卫、藏的局部地方政权,都先后与宋朝中央建立朝贡、联盟和贸易关系。吐蕃部落首领确斯罗被宋封为宁远大将军,在西宁建立过地方政权。历史上藏族与内地建立的茶马互市,就是在宋代开始发展起来的。西藏著名的夏鲁寺为宋时所建,其建筑风格体现了藏汉结合的形式。这些说明,宋代时西藏与中原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仍在继续发展。
从公元十世纪至十三世纪前半期的三百余年间,处于分裂中的西藏社会逐步完成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在此过程中,佛教在西藏再度兴起,形成宁玛、噶当、噶举、萨迦等众多教派。各地的世俗封建势力分别与不同教派结合在一起,相互间进行了长期的战争,给西藏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西藏人民迫切希望结束战乱,实现内部统一。但西藏各教派和世俗封建势力均没有力量统一西藏。元朝顺应形势要求,给予实力较强的萨迦派以积极支持,实现了西藏的统一。十三世纪,元朝实现了包括西藏在内的全国大统一。从此,西藏正式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西藏民族成为祖国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
一、元朝西藏归入中国版图和萨迦地方政权的建立
十三世纪初,蒙古族在北方兴起。从一二零六年到一二七九年间,成吉思汗及其后继者先后灭掉了畏兀尔、西夏、金和南宋,统一中国,建立元朝。
一二四零年,元太宗窝阔台的皇子阔端派遣大将多达率军深人西藏,了解到西藏的政治形势和众多教派的详细情况。一二四四年阔端决定召请萨迦派高僧贡噶坚赞去凉州(今武威)洽商西藏诸部归附事宜。一二四六年贡噶坚赞携侄八思巴和恰那到凉州与阔端会晤,议定了西藏归顺蒙古的具体条件:蒙古任用萨迦人员为达鲁花赤,赐与金符和银符,所有吐蕃地区头人必须听命萨迦的金符官,不得妄自行事;吐蕃各地缮写官吏、户口、贡赋清册三份,一份由各地官吏自行保存,两份分别呈交阔端和萨迦;蒙古将派官员到乌斯藏,会同萨迦人员议定税目,等等。贡噶竖赞写信将这些条件通知西藏各地的僧俗首领,并反复晓喻西藏归顺蒙古的必要意义。贡噶竖赞的这封信清楚地表明,即将统一全国的元朝中央认可了萨迦派在西藏的领袖地位,萨迦人员被授以全权治理乌斯藏阿里。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重大事件。从此,西藏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也是政教合一的萨迦地方政权统治西藏的开始。
蒙古贵族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特别重视任用西藏的政教首领,西藏的首领人物也积极赞助和支持蒙古的统一事业。继阔端专邀萨迦贡噶坚赞之后,忽必烈对八思巴也十分倚重。一二五三年,忽必烈在南征途中召见八思巴,并留侍左右。一二六零年,忽必烈即大汗位,封八思巴为国师。一二六四年,忽必烈设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以国师身份兼领院事。一二六五年,忽必烈通过八思巴的举荐,任命了总管西藏事务的"本钦"(意为长官),分封了13个万户长。在此期间,忽必烈还委托八思巴创造了蒙古新字,世称"八思巴文",并定为国书,下诏颁行,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帝师。从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开始,元朝历代皇帝选封萨迦派有学识的领袖人物为帝师成为定制。此外,还有许多西藏僧俗人士被授予中央的官职。
与八思巴一起随贡噶坚赞赴凉州的恰那,亦受到元朝的重视。恰那系萨迦昆氏家族的嫡嗣,娶蒙古公主为妻,曾奉命总管全藏事务,受封"白兰王"。恰那死后,元朝在治藏事务上作出了新的安排,由八思巴推荐、经元朝中央任命的萨迦本钦代表中央处理政务。
作为中央政府的元朝,对西藏地方进行了全面的施政。[nextpage]
在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管辖全国宗教事务和藏区行政事务。总制院设有院使、同知、副使等官员,首席院使多由丞相兼任,第二院使则由帝师荐举僧人担任。总制院的地位与枢密院、中书省、御史台并列,为元朝中央四大机构之一,可直接向皇帝上书,可直接任命官员。举凡藏区的重大事务、高级僧俗官员的任命、违制官员的处罚以及重要机构的设立、军事措施等等,均由总制院决定。元朝还规定,遇西藏有事,由中央命令总制院院使率部前往处理,或加给地方官员以院使职衔,便宜行事,或在当地成立"行宣政院",另用官印。由此可见,元朝中央对管理藏区事务的重视。
在宣政院下,全国藏区分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其中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具体负责处理西藏地方大部分地区的军政事务。于阿里设元帅二人,管理蒙古驻军事务,当地的古格等地方势力仍然保留,继续行使其对属民的管辖权;于卫(前藏)、藏(后藏)地区设都元帅二人,管理当地蒙古驻军;又设13个万户府,管理民政,有的亦兼管军务。元朝中央派驻西藏总管一切的宣慰使,即由萨迦本钦兼任。
元朝规定,从中央的宣政院到吐蕃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万户以上的重要官员都由帝师或宣政院提名,由皇帝委任。各级官员都是"僧俗并用"、"军民通摄",即不但管理军务,而且同时管理民政。这种僧俗官员并行的制度以后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届西藏地方政府沿用的定制。
元朝政府曾多次派遣官员赴西藏地区清查户口,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三次,一次在一二六八年,一次在一二八七年,一次在一三三四年。一二六八年的人口清查,是蒙古官员同第一任萨迦本钦释迦桑波合作完成的。由于中央与地方合作协调,结果较为圆满,不仅为元朝中央确定各地应缴纳的贡物品种及数量提供了依据而且大大便利了此后安排驿站和建立地方行政体系。
元朝政府根据各地人口疏密和物产丰啬的不同情况,先后在西藏地区设立了15个"甲姆"(驿站),其中卫地区4个,藏地区7个,阿里地区4个。各甲姆之间又设若干小甲姆。并特设转运一名,专管驿站交通事宜。规定驿道沿途居民负责传送公文,供给马匹,供应往来官员食宿。西藏地方的"乌拉"制度,即由此形成。为了军事需要,元朝政府还在西藏各地专门设立了一种"马甲姆",即军站。马甲姆的设置,使元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军政事务的统辖得到加强,同时也使祖国内地与西藏地方经济文化的联系紧密起来。
除以上措施外,元朝的历法和刑法也推行到西藏地区。萨迦本钦即根据元朝法建重订了西藏地区的民刑律例。
二、明朝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和帕竹地方政权
一三六八年明朝建立。第二年,明太祖朱元璋即派人前往西藏,诏谕各地僧俗首领归顺新朝。一三七二年西藏最后一位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率先奉诏归顺,被明朝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玉印。喃加巴藏卜又先后向明朝举荐了元朝在西藏的旧官员100余名,明朝都分别授予各级官职。其他僧俗首领也争相归附,朝贡请封,上缴元朝旧敕印信,换取明朝新敕印信。
为了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统治,明朝在建国之初,即把在其他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军事行政制度同样施行于西藏地方,先后设置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分别管理前后藏、昌都(包括四川、青海、甘肃部分藏区)及阿里地区(包括拉达克)的军政事务。后来,又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行都指挥使司,其下设行都司、卫、所等机构。各级机构的官员,如指挥使、指挥副使、指挥同知、元帅、指挥俭事、招讨、巡检、万户、千户、副千户、所镇抚等,均由明朝中央直接敕封当地的僧俗首领担任,由朝廷统一规定他们的官阶品级,颁授印诰、锦绮等,"绥镇一方,安辑众庶"。这些朝廷命官之升迁、任免和更替,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其中万户一职,在永乐年间由朝廷决定予以废除。
元末明初,由元朝扶持起来的藏传佛教萨迦教派的势力业已逐渐衰落,帕木竹巴、止贡巴、噶玛巴、格鲁巴等教派的势力日趋强大。明朝统治者根据当时西藏地方教派林立的特点,对具有地方实力的诸教派首领都赐加封号。僧官职位最高者为"法王",明朝先后敕封过三大法王,即大宝法王(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大乘法王(萨迦派)、大慈法王(格鲁派)。三大法王因从事传法无一定的驻地,其封号由师徒或转世相传承,无须昕候朝命,修贡也无定期。次于法王职位的是"王",明朝先后敕封过阐化王(帕竹噶举派)、赞善王(噶玛噶举派)、护教王(噶玛噶举派)、辅教王(萨迦派)、阐教王(止贡噶举派)等五王。五王都是领有分地的政教首领,其承嗣必须上报中央,由中央遣员入藏册封。除法王和王之外,明朝还封过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喇嘛等各种僧官名号。所封各级僧官,均由朝廷颁授印信、号纸,要为朝廷"忠修职贡"、"抚治人民",他们的袭职和升迁也由朝廷直接决定,僧官犯法要受到朝廷的处分。
明朝中央规定,西藏地方的僧俗官员,除三大法王外,作为明朝的一个辖区首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向朝廷贡献牲畜、皮毛、藏绒、药材、藏香、铜佛等土特产品和手工艺品。朝廷为表示对边远地区的关怀,以高于原价值数倍的金、银、钞、绸缎、布匹、粮食和茶叶等回赐给朝贡者。由于回赐丰厚,以致天顺年间(一四五七——一四六四年)出现了入贡者"络绎不绝,赏赐不货"的现象,朝廷不得不严格限制朝贡次数与人数。这种贡赐方式,既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政治关系的体现,也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往来,对中央政府推行治理西藏的施政措施起了重要作用。
明朝中央十分重视发展西藏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联系,除贡赐方式外,还大力发展历史上形成已久的茶马互市关系。明代茶马互市之日趋繁荣,不仅密切了藏汉两族以及西藏与其他兄弟民族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也进一步加强了明朝中央政府统辖西藏地方的政治地位。
明朝政府和元朝一样,十分重视发展内地与西藏地方的交通驿站。永乐五年(一四零七年),朝廷特谕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吉刺思巴监藏巴里藏卜会同护教王、赞善王等藏族首领,主持复置驿站事宜,以通使者。同时还派遣陕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等人赴西藏"设立站赤,抚安军民"。永乐十二年(一四一四年),明朝又遣中官杨三保持谕阐化王及甘、青、川等地藏区大小首领,"令所辖地方,驿站有未复旧者,悉如旧设置,以通使命"。内地与西藏地方的交通驿站经过这样多次的修复与增设,"自是道路毕通,使臣往还数万里,元虞盗贼矣"!驿站的畅通,便利了内地与西藏地方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使祖国各民族大家庭的内部关系又有了新的发展。
明朝虽然采取普遍封赐的政策,但实际上却委托帕竹一派行使西藏地方政权。早在一三五四年,以绎曲坚赞为首的帕竹噶举派即成为西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取代了萨迦派的地位。元朝中央政府承认了这一事实,封降曲坚赞为大司徒,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帕竹地方政权。到了明朝,中央政府同样十分重视帕竹噶举派在西藏地方的地位和作用。洪武五年(一三七二年)明太祖朱元璋遣员入藏,封当时的帕竹派首领章阳释迦监藏"灌顶国师"名号,赐玉印,给予破格的优待。次年,章阳释迦监藏遣人入贡。接受了新的君臣关系。明成祖即位后又钦差智光和尚入藏,赐帕竹地方政权第五任执政者扎巴坚赞以礼物。永乐四年(一四零六年),明成祖敕封扎巴坚赞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玉印、白金、锦吊、巴茶等。此为明封五王之首。明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推行施政措施时,始终十分倚重帕竹派的力量。帕竹地方政权在西藏地方建立宗本制度,所任各宗宗本如仁蚌、贡喀、内邬、扎葛尔等,明朝皆授以宣慰司经历、都指挥俭事等官职,赐给诰印,使其既为帕竹的宗本,又成为中央的命宫。
帕竹地方政权虽存在了二百多年,但实际只维持了近百年的统治。此后,帕竹所封各宗宗本逐渐割据称王,各霸一方。十五世纪中叶,帕竹的属下仁蚌巴兴起,与噶玛噶举派红帽系联合,控制了卫藏大部分地区,维持了百余年的实力统治。十六世纪中叶,辛厦巴推翻了仁蚌巴,西藏地方又出现了五十余年的辛厦巴实力统治时期。十七世纪初,辛厦巴放泶砟辖芡品嗽缫衙媸低龅呐林竦胤秸?在日喀则建立了第司(即摄政王)藏巴地方政权,亦称藏巴汗地方政权。藏巴汗政权仅存在了二十四年,于一二六四二年被青海蒙古和硕特部领袖固始汗推翻。[nextpage]
三、清朝逐步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管理和噶厦地方政府的形成
明朝末年,满族在东北地区崛起,建立了后金政权。一六二五年迁都盛京(今沈阳),一六三六年改国号大清,已有取代明朝之势。此时影响己及蒙藏大部地区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即黄帽派或称黄教),在西藏受到噶玛噶举派和第司藏巴政权的压抑和排挤,格鲁派首领派人向天山南路的蒙古和硕特部求援。和硕特部领袖固始汗于一六三七年率部人据青海,同年进藏会见达赖、班禅,建议遣使盛京,与清通好,以为奥援。清政权首领在用武力扩展势力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利用藏传佛教的影响,崇德四年(一六三九年)就曾派人赴藏"延致高僧"。崇德七年(一六四二年)固始汗率兵进入卫藏,摧毁了第司藏巴地方政权,置西藏地方于蒙古和硕特部的军事控制之下。同年,卫藏使者前往盛京,晋见了清太宗皇太极。一六四四年清朝取得全国政权,定都北京。清世祖顺治帝继续贯彻利用和扶持黄教的政策,数次邀请五世达赖喇嘛进京,固始汗也极力推动这一重要的政治活动。一六五二年五世达赖进京人见,受到清顺治皇帝优隆接待。翌年返藏,清朝中央颁赐金册、金印,敕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从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的封号。与此同时,顺治皇帝又遣使敕封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敏慧固始汗"。一为"(所)领天下释教"的宗教领袖,一为最高政治首领"汗"(王)。至此,在清朝中央政府的支持下,西藏地方开始了以第巴地方政权为形式的蒙藏僧俗封建主的联合统治。
以达赖为代表的黄教寺院集团,由于清朝中央的支持和固始汗的尊崇,发展更加迅速,势力愈来愈大。一六五四年固始汗卒,黄教集团逐渐集中权力。一六七九年,五世达赖喇嘛直接委托桑结嘉措为第五任第巴,管理西藏政务。此举限制和削弱了蒙古和硕特汗王在西藏的权力,蒙藏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桑结嘉措为了达到最终独掌西藏地方政府的目的,极力加强第巴政府的权力,委任卫藏封建领主为第巴政府官员,领主管辖下的庄园由第巴政府封授,政府承认领主对庄园有世袭权;各宗(县)宗本亦由政府委派,集地方权力于第巴政府;规定凡第巴政府属下官员必须一律信奉黄教。一六八二年五世达赖圆寂,桑结嘉措隐丧不报,诸事仍假五世达赖名义推行,以与固始汗之孙拉藏汗对抗。而拉藏汗则借口桑结嘉措所立之六世达赖仓央嘉措行止佚荡,否定他是五世达赖的转世灵童,把矛头指向第巴。一七零五年双方矛盾激化,拉藏汗执杀了桑结嘉措,废黜了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另立益西嘉措为六世达赖。清廷认可了拉藏汗的所为,封其为"翊法恭顺王",蒙古汗王暂时保住了在西藏的地位。
蒙藏上层统治集团之间的纷争,引起清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密切关注。一七零九年,清廷认为"西藏事务不便令拉藏汗独理",遣侍郎赫寿赴藏"协同拉藏汗办理事务"。这是清朝中央直接管理西藏事务的开端。
一七一三年,清朝中央遣使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确定了班禅在西藏的政教地位。这是清朝为了防止拉藏汗独揽西藏政务所采取的另一措施。
一七一七年,发生了蒙古族准噶尔部骚扰西藏的事件。准噶尔部大将军策凌敦多布兵陷拉萨,杀拉藏汗,废拉藏汗所立的"达赖"益西嘉措,任命达孜巴为第巴,并握有拉藏汗和达赖喇嘛之印章,掌管西藏政务。准噶尔军队大肆摧毁佛寺,扰乱地方,引起西藏人民强烈不满。清朝于一七一八年和一七二零年两次派兵入藏,驱除了准噶尔军,并应西藏僧俗人民的共同要求,敕封格桑嘉措为"宏法觉众"达赖喇嘛,赐金册金印,是为第七世达赖刺嘛。清朝此次出兵西藏,结束了蒙古诸部汗王在西藏地方七十余年的统治,顺应了西藏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巩固了西南边疆,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受到西藏人民的热烈拥护,"喇嘛人等感激圣祖再造弘恩"。清朝中央政府也通过这次事件,总结了在西藏地方采取的政治的和军事行动的经验和教训,决定扶持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格鲁派势力的政教合一体制,并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管理。
一七二一年,清朝中央废除了由蒙古汗王任命总揽地方大权的西藏第巴职位,制定了噶伦制度。清朝中央直接任命康济鼐、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期等4人为噶伦,后又增补颇罗鼐为噶伦共同主管西藏地方事务。同时,留3000满汉官兵驻守拉萨,于理塘、昌都设驻军,以相呼应。又于进藏必经的大路沿途设置驻军粮台塘汛。
此后不久,西藏诸噶伦之间发生矛盾,清廷晓谕达赖喇嘛、康济鼐、阿尔布巴等人和解。一七二七年,矛盾激化,阿尔布巴等人杀了首席噶伦康济鼐,引起卫、藏地区大规模战争。清朝中央得悉,立即派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先驰赴藏,"抚绥人民,以安番众"。随后又派左都御史查朗阿等人率军入藏,在噶伦颇罗鼐和当地僧俗军民协助下,平息了阿尔布巴等人发动的骚乱。清廷以颇罗鼐平息骚乱有功,封为贝子,委之总理藏政,后又晋升为贝勒、郡王。与此同时,清朝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西藏的全面管理:正式设立驻藏大臣办事衙门,派遣办事大臣和帮办大臣二人常驻拉萨,督办西藏事务;留川陕兵2000人,分驻前后藏,归驻藏大臣指挥,又留滇军1000人驻昌都,作为声援;将康定、理塘等地划归四川管辖;将中甸、阿墩子、维西等地划归云南管理;又将拉孜、昂仁、彭错林3个宗划归班禅直接管辖。
一七四七年颇罗鼎逝世,其次子珠尔墨特那木扎勒受命袭封,掌握藏政大权。珠尔墨特那木扎勒袭职不久,便排除异己,藐视驻藏大臣,威胁达赖安全,图谋叛逆。一七五零年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在剪除珠尔墨特那木扎勒后,为其余党所杀害。七世达赖喇嘛闻讯,采取果断措施,捕获杀害驻藏大臣的凶手,下令"解散贼党安抚难民",很快平息了这一叛乱。清朝中央在这次事件之后,再次调整了管理西藏的措施:废除郡王制度,正式建立噶厦,规定了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同掌握西藏事务的体制。噶厦内设噶伦四名,三俗一僧,地位平等,秉承驻藏大臣和达赖的指示,共同处理藏政。噶厦地方政府从此形成。清朝又决定在达赖喇嘛系统下成立译仓(秘书处),内设僧官4人,噶厦的主要公文政令,经译仓审核、盖印才能生效。噶厦和译仓两大机构互相牵制,避免独断专行。又将藏北三十九族和达木蒙古八旗地方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照内地例,置佐领、骁骑校各职。为了加强驻藏大臣对西藏的实力控制,特增加驻藏官兵1500人。
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年),七世达赖圆寂。乾隆皇帝恐噶伦等人"擅权滋事",令第穆呼图克图"一体掌办喇嘛事务",创设了达赖喇嘛未亲政时的"摄政"制度。
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和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年),巴勒布廓尔喀军队两次入侵西藏,特别是第二次,廓尔喀军深入日喀则等地,洗劫扎什伦布寺,震动全藏。乾隆皇帝闻报后,决定彻底解决西藏边务问题,下令征调内地省区的兵马、装备、粮饷,任用福康安、孙士毅等重臣率大军入藏。在西藏及川、青藏族各阶层积极支持和内地各省大力支援下,这场反侵略战争很快取得全胜,保卫了祖国疆土完整和西藏人民的安全。
战争结束后,乾隆皇帝谕令"妥立章程,以期将来撤兵后,永远遵循"。福康安等秉承乾隆皇帝的旨意,于一七九二年冬和一七九三年春,逐次就驻藏大臣的职权、达赖与班禅及其他大活佛转世、边界防务、对外交涉、财政税收、货币铸造和管理以及寺院的供养管理等方面,分别拟定章程奏报朝廷,随后又将获得皇帝批准的各项条款汇集成二十九条,即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并译为藏文,颁于噶厦地方政府,饬令地方各级官员遵行。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主要内容如下:
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每逢一代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西藏各大转世活佛的转世灵童觅到时,即将灵童姓名缮写在签上,纳入中央颁发的金瓶,由驻藏大臣会集有关大活佛,掣签确定(金瓶和签现在仍保存在拉萨)。转世灵童的剃发、取法名、选定授戒的师傅和授经的师傅,也都须经过驻藏大臣奏报朝廷核准。当举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坐床和亲政典礼时,中央派大员亲临监视。
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办藏内事务,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噶伦以下(包括噶伦)都是属员。
对西藏文武官员确定品级、名额和升补手续。最高一级藏族官员有噶伦四名、代本六名,由中央任命。噶伦、代本的年俸由中央发给。
在西藏成立正规藏军,名额3000人,规定了军官等级、人数,军饷补给来源,武器配备,驻防地点。另外,从内地调驻西藏各地官兵1400多名。藏汉军队统由中央派驻的官员管辖。
决定在西藏照内地之例,设立铸钱局,铸造官钱行使,银币正面背面分别用汉藏文字铸“乾隆宝藏”字样。
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每年的财务收支,由驻藏大臣稽查总核。
西藏差役由全社会平均负担。贵族和大寺庙中实有劳绩可受优待免除差役者,须经过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核准发给执照。
对来西藏贸易的尼泊尔、克什米尔商人要进行登记,造具名册,呈报驻藏大臣备案,由负责官员签发路证。凡外人要求到拉萨者,须听候驻藏大臣衙门审批。藏人出境至尼泊尔等地,由驻藏大臣签发路证,规定往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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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西南部与印度、尼泊尔等国的边界上若干地点,设立国界标志,驻藏大臣每年出巡各地,检查驻军防务及界碑情况。
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噶伦不得与外方通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接到外方信件、布施,俱报告驻藏大臣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信。
对犯罪者的处罚,都要经过驻藏大臣审批。
从1727年始设驻藏大臣到清王朝覆灭的1911年,清中央政府先后派遣驻藏大臣达百余人。
晚清和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清朝晚期,由于帝国主义的挑拨离间,以及清朝政府的腐败昏庸和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失当,西藏地方与清政府的关系逐渐恶化。1904年英军入侵西藏兵临拉萨前夕,十三世达赖喇嘛仓皇逃离拉萨,先后到外蒙古首府库伦、青海塔尔寺和山西五台山等地过了三年多流亡生活,并于1908年8月到北京觐见了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直到这年10月才离京返藏。在达赖流亡内地的几年中,西藏的情况起了很大变化。1906年前后,清朝官员张荫棠和驻藏大臣联豫等提出了一系列革除西藏弊政的主张,试图"整顿藏政气搞了一些政治改革,这些改革,如发展经济、改善交通、创办报纸等,有积极的一面,但在推行新政时也有一些错误的作法,以致引起西藏人民特别是西藏上层的不满和反对,在达赖离京准备返藏之际,清政府又宣布任命在西康大搞改土归流的赵尔丰为驻藏大臣(因受到西藏地方的反对很快撤销了任命),并派钟颖率领两千川军入藏。这支川军成份复杂,军纪败坏,沿途骚扰群众,影响恶劣,更激化了西藏与清政府的矛盾。英帝国主义则变换侵略手法,多方拉拢达赖,培植亲信,以致十三世达赖由原来的仇英逐渐转变为亲英,西藏上层亲帝势力明显增长。1909年11月,达赖刚回到拉萨时,驻藏大臣联豫与达赖之间就发生了摩擦。1910年2月,川军到达拉萨时,正逢市内举行传召大会,僧俗人众十分拥挤,川军骑兵入城,引起冲突,一时谣言纷纷,局势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十三世达赖临时决定离开拉萨躲避。联豫得知达赖出走,速派骑兵紧追不舍,达赖被迫逃往印度。达赖到印度后,清政府下令革除了十三世达赖的名号,于是达赖在印度滞留下来。川军入城和达赖逃往印度,造成了西藏局势的紧张和动乱,加上这时清朝已快灭亡,全国政局也很混乱,所以这段时间,西藏上层中亲帝势力与爱国力量之间的斗争日益激烈,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的关系也日益紧张。
1911年发生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政府,建立了中华民国。在全国政权变更、政局混乱之际,清朝驻藏官兵分裂为共和与帝制两派,互相仇杀,并纷纷哗变,扰害地方。西藏上层中的亲帝势力乘机组织力量与驻藏川军对抗,大搞民族分裂活动,使西藏局势处于极其混乱之中。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一度比较松散,但西藏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与中央政府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一直没有改变。
中华民国一经成立,即宣布它是合汉、满、蒙、回、藏等民族为一体的共和国。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书中向全世界昭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等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当时作为国旗的五色旗即象征五族为一体。3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
1912年8月10日,为组建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国会,北京政府颁布《中华中国国会组织法》和国会议员选举法,规定西藏地方民众参加选举的办法和被选举的议员直接参政。1927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并于1931年召开国民会议,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均派出正式代表参加。这次国民会议制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总纲第一条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的行政机构堪布厅的代表,还加了南京国民政府于1946年召开的国民大会。
中华民国期间,中央政府一如元、明、清三朝,实行对西藏地方的治理。1912年中央政府设立蒙藏事务局(1914年5月改为蒙藏院),取代清朝的理藩院,主管西藏地方事务,并任命了中央驻藏办事长官,例行清朝驻藏大臣职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9年设立蒙藏委员会,主管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事宜。1940年4月,国民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常设机构。
依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民国期间,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1919年,十三世达赖对北京中央政府派出的代表团说:“余亲英非出本心……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幸福。”他在晚年(1930年)还曾表示,“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真正和平统一”,“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英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公开表明“ 不亲英人,不背中央”的意旨(摘自刘曼卿著《康藏轺征》)。九世班禅在遗嘱中说,“余生平所发宏图,为拥护中央,宣扬佛化,促成五族团结,共保国运昌隆”。
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势振活佛为摄政,代行达赖喇嘛职权,对于寻觅十三世达赖转世灵童应遵循的办法,西藏地方政府都按照历来的规定一一呈报中央政府。现在的十四世达赖出生于青海省,原名拉木登珠,在他两岁时被选为转世灵童之一。1939年,经西藏地方政府呈报,中央政府指令青海省当局派军队把他护送至拉萨。1940年,当时任中央政府首脑的蒋介石,经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到拉萨察看后,同意西藏地方摄政热振关于免于金瓶掣签的申请,由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
继以和平方式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0年1月,中央政府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 “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但是,当时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摄政大扎钒⑼扇牡热耍谀承┩夤屏φ闹с窒拢还斯液臀鞑厝嗣窭妫懿唤邮苤醒胝泻推教概械暮耪佟k窃谖鞑囟坎家幌叩骷鼐髁γ急璺溃笸家晕淞χ钥埂t谡庵中问葡拢醒胝坏貌挥?950年10月命令人民解除放军渡过金沙江,解放了昌都。
昌都解放后,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判谈。中央政府坚持和平谈判的政策,给西藏爱国力量以巨大支持和鼓舞。以阿沛 钒⑼牢淼陌喜闳耸苛χ骱吞福玫搅硕嗍说脑尥椭с郑崆扒渍氖氖来锢道铮邮芰私泻推教概械囊饧?95 1年1月,达赖致信中央人民政府,信中说“余此次接受西藏全体人民热烈而诚恳的要求执政”、“决定和平达成人民之愿望”,派代表“向中央人民政府谋求解决西藏问题。”1951年2月,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钒⑼牢紫ù恚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返窃龆僦榈人娜宋恚氨本┤ù砗椭醒肴嗣裾概惺乱恕?br>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协议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以及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区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统一管理。协议还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
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受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9月 26日至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专门讨论协议问题。大会最后通过的给达赖的呈文说,“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达赖喇嘛于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班禅和堪布厅也发表声明,指出协议“完全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西藏民族人民的利益”。同年1 0月26日,人民解放军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顺利进驻拉萨。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上层爱国力量为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做了大量工作。1954年,达赖、班禅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达赖剌嘛在会上发言,对三年多来执行 “十七条协议”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会议所审议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中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表示热烈拥护。在谈到宗教问题时,达赖喇嘛说:西藏人民具有很浓厚的宗教信仰,一些人制造的所谓“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的谣言曾经使他们疑惑不安。但是现在,这种“挑拔离间的谣言已经全部破产了,西藏人民已经切身体会到了我们在宗教信仰上是有自由的。”他表示,要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族人民帮助下,逐步把西藏建设成为繁荣幸福的地方。9月20日,达赖、班禅等西藏代表与出席会议的全国各族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他们作为国家领导成员,依照中国宪法,行使参与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权利。
1956年4月22日,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说:“1951年我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在团结友爱的基础上,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回到祖国大家庭,和祖国各兄弟民族人民一样,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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